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餐边购 |
1、第四天早上出发时间较早,会安排一个藏式主题餐厅吃早餐,餐厅服务员会热情接待,为游客讲解一些藏药知识和介绍高原特产,餐厅自带超市,游客朋友可根据个人喜好自愿选择购买,不强制消费。 2、峨眉山景区内会有很多土特产小摊点:如茶叶、药材、纪念品、小吃等出售,凡在景区内的类似购物店形式的卖场均不属于我社推荐的合作购物店,请游客谨慎选购,我社均不负责游客在该类似购物店内购买物品质量的优劣,且不计算为常规旅游团购物店进店;请游客根据实际情况消费。 |
5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自费项目 |
需要消费:九寨观光车旺季4.1-11.14:90元/人,淡季11.15-次年3.31:8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峨眉山观光车90元/人。 自愿消费: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或熊猫乐园观光车30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15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耳麦30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20元/人;峨眉山半山观光车40元/人;峨眉山金顶索道120元/人(淡季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50元/人);万年寺索道110元/人(淡季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50元/人),万年寺门票10元/人;索道保险:5元/段/人;不含猴区保险:5元/人;乐山观光车30元/人;语音讲解器30元/人;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扶梯40元/人、青城山观光车35元/人、青城山往返索道60元/人、船票单程5元/人、青都耳麦30元/人。 |
1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大交通:合肥成都往返动车二等座,可付费升级飞机往返
交通:陆地头等舱:2+1布局皮沙发座椅,可坐可半躺,空间宽敞,随车配备USB充电接口。
接送机为小车:一单一接、不拼不等、24h服务。
门票:熊猫乐园、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都江堰、青城山首道大门票。
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每人一床位,单人需补房差
用餐:全程7酒店早餐8正餐(正餐餐标30元/人);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或路早,不用不退。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餐饮条件有限,尽请游客谅解并可自备些零食(方便面、榨菜等),景区段所含早餐和晚餐在所住酒店用套餐(酒店晚餐10人1桌8菜1汤,不用不退费),中餐在沿途指定餐厅用餐。
导服:行程内持证中文导游服务。(接送机/接驳途中无导游服务)
保险:代购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门票及景交】
需要消费:九寨观光车旺季4.1-11.14:90元/人,淡季11.15-次年3.31:8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峨眉山观光车90元/人。
自愿消费: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或熊猫乐园观光车30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15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耳麦30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20元/人;峨眉山半山观光车40元/人;峨眉山金顶索道120元/人(淡季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50元/人);万年寺索道110元/人(淡季12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50元/人),万年寺门票10元/人;索道保险:5元/段/人;不含猴区保险:5元/人;乐山观光车30元/人;语音讲解器30元/人;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扶梯40元/人、青城山观光车35元/人、青城山往返索道60元/人、船票单程5元/人、青都耳麦30元/人。
【用餐】九寨沟沟内的午餐不统一安排,请提前备好,在景区自行安排。
【儿童】价格不含床位不含酒店早晚餐,不含门票,超过1.2米请自行购买儿童票。
【其他】费用包含中未写明费用及其个人消费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自娱自乐项目,以上所列服务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如景区马费、各景点小门票、用餐酒水费用、及其他一切个人开支)。
团队在游览过程中,如客人或团队擅自脱离我公司导游而跟其他无关人员前往行程以外景点,则视为客人或团队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处理,我公司有权终止该客人或该团的一切接待活动,并对客人或团队所出现意外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行程位于高海拔地区,故只接待身体健康的人士,在团队行程中因个人健康原因而出现的人身伤亡由游客自理,与我社无关。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