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餐擦 |
腾冲的第三天第四天用餐时会安排餐擦 |
12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西双版纳游船自费 |
自费观赏大型傣族歌舞演出《篝火晚会》或《澜沧江游船》或《勐巴娜西歌舞秀》(280元/人) |
10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大交通:出发地-昆明往返经济舱含税
餐饮:此行程包含7早9正、(正餐30元餐标,特色餐40元餐标,房费含早,不吃不退早餐,若小孩不占床、则须补早餐费、按入住酒店收费规定、由家长现付)、小包团人数少于6人,升级小团操作,正餐自理(按全程100元/人退费);友情提示:早上09:00前航班、酒店无法安排自助早餐、只能打餐包、请谅解;全程均为2-15人精品小包(儿童不计入同车人数)
2.住宿:全程携程4钻酒店,腾冲升级一晚五星温泉酒店;
3.交通:2-3人用5座车,4-5人用7座商务车,6-8人用9-11座商务车,9-15人用18座空调旅游车,确保每人一个正座(昆明段单独安排车辆接送,无导游)。
4.导游:5人以下(含5人)专业司机兼导游;6人起配备专业导游全程陪同(不含接送)。
5.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门票;(特殊证件:本行程所涉及的景点门票均已按旅行社优惠结算价核算,如持有(教师证、学生证、老人证、军官证)等特殊证件的游客,不再进行二次优惠,产生的优惠也不做退费,请悉知!)
6.备注:请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或委托报名旅行社购买。
费用不包含
1.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
2.单房差或加床。
3.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
4.景区内电瓶车、索道属景区内另行付费的小交通项目,属于客人自愿消费,不购买的客人须步行。行程相关的景区内小交通如下:北海湿地电瓶车20元/人,划船50元/人,和顺电瓶车25元/人,原始森林公园60元/人,野象谷索道70元/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行程中必小交通已含)。
5.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7.个人费用、包括: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8.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9.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10.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1.“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2.“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退改规则: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