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日照帆船+日照奥林匹克公园:斯里兰卡小火车、赛龙舟、海上高尔 |
自愿参加 |
12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2晚连住希尔顿酒店(如遇政府大型会议或活动调整同级别酒店)酒店均为双人标准间,不保证大床房,如需请提前报备;如产生单男单女请自行补足房差房
2、门票: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3、用车:2+1头等舱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配备车型,保证1人1正座)
4、导服:当地优秀导游服务+全陪工作人员
5、保险:基础旅游意外险(如有其他需要,建议客人自行购买其他保险)
费用不包含
一、餐饮相关
全程除酒店赠送 2 顿自助早餐外,其余所有正餐、小吃、饮品、夜宵等餐食费用均自理;
游客自行采购零食、海鲜、酒水饮料等消费全部自理。
二、景区二次消费、自理小费用
冰雪大世界棉服租赁费 15 元 / 人;
万宝原生态赶海园环海小火车 20 元 / 人(自愿乘坐);
青岛下午二选一自费线路:
A 线极地海洋世界门票(20 人以上团队价 60 元 / 人,不足 20 人 130 元 / 人,仅含核心展馆,园区其他独立收费场馆另付费);
B 线小麦岛无大门票,景区内游乐项目自理;
行程标注不含的景区内部收费体验项目、观光车、游船、索道、讲解、文创、纪念品等;
推荐自愿自费套餐:日照帆船、奥林匹克公园项目、赛龙舟、海上高尔夫、网红喊泉、天空之眼航拍、青岛游艇出海综合套餐 280 元 / 人(自愿参与,绝不强制);
海上自费娱乐项目(皮划艇、帆船体验等)全部自理。
三、住宿相关额外费用
单房差:单人出行产生的单间差价需游客自行补齐;
酒店增值服务:洗衣、迷你吧、付费影视、按摩、加床、额外早餐、酒店温泉 / SPA 等自费项目;
因个人原因产生酒店物品损坏赔偿、超时退房费用。
四、交通额外支出
自由活动期间打车、网约车、共享单车、本地公交地铁等私人交通费用;
景区内不含的观光代步工具、游船、快艇等交通消费;
个人往返合肥集合地点的交通费用。
五、证件、保险、个人消费
基础旅游意外险以外的其他商业保险(如需升级保险,10 元 / 人自理);
个人生活用品采购、购物、海鲜特产、纪念品、拍照航拍、奶茶零食等私人消费;
身份证丢失补办、证件复印等相关费用。
六、其他个人相关费用
个人疾病、受伤产生的医药费、诊疗费;
行李寄存、物品遗失维修、行李超重托运费用;
自愿离团产生的一切交通、食宿、门票损失;
因游客自身迟到、弃团、临时取消产生的违约金、车位损失费;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暴雨、台风、交通管制、道路封闭等)造成的额外食宿、交通增补费用;
沙滩租赁工具、泳衣、遮阳设备、赶海额外配套器具(家庭仅赠送一套赶海工具,额外添置自理);
全程无强制购物,但游客自主进店消费的所有商品费用自理;
行程中未标注赠送的演出、特色体验、网红打卡收费点位费用。
七、补充免责不含项
游客私自下海游泳、参与高风险户外项目产生的救援、医疗、赔偿相关全部费用;
行程仅含景点首道大门票,园中园、特殊展馆、演出、互动体验项目均不含;
优惠证件差价:本线路为打包优惠价,老人、学生证、军官证等各类证件不再享受门票退费差价;自愿放弃景点游览,门票差价不予退还。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超过1.2米儿童,早餐,门票、全部等同成人,70周岁老人可免极地门票
2、如遇到行程内酒店重大会议,则改为同级别酒店,费用不补不退,客人报名该线路自动默认该条款。
3、温馨提示:沙滩仅限于戏水、玩沙,禁止游泳,如私自下海游泳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4、旅游价格为旅行社折扣打包价格 ,游客自愿放弃行程景点,门票差价不退!
5、为了确保游客人身安全,行程中请游客不要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找导游签署离团协议书。
6、出行前务必带好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入住酒店、景区入园均需要配合出示!
7 请客人带好身份证。此行程为优惠报价所有证件不再享受优惠。
8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换行程先后顺序。
9 如有特殊客人请告知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游客,行程中突发自负。高风险活动,要适合本人身体,不要隐瞒
其他信息
▲车型根据人数决定,人多为大车,人少则小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请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过时不到者,作弃团处理,费用不退。团队游览中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剩余团费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自身安全。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购物属个人行为,如遇问题与我社无关,请慎重选择。
▲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如客人临时取消,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违约金+车位损失费。在出团当天取消,团费不退。
▲各条线路的详细价格,请参照前台当日的价格表!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意外险,费用为10元/人。
▲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签章后作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组成部分。
▲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否则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参必须是在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报名,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顺延或提前终止时,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旅游费用多退少补。
▲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按国家规定,可以不占座位的儿童的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特别提示:行程内所标示的车程时间仅为车辆连续正常行驶的数值,其中不包括堵车、中途休息或用餐、游览景区、突发情况、车辆加油、非常规路况等其他时间,车程应以当日实际情况为准。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程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请拨打值班电话。
▲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