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海上娱乐项目 |
自愿0压力 |
50分钟 |
¥ 300.00 |
费用包含
1 交通:安排当地旅游大巴(根据游客人数选择车型,签订合同后,因游客原因取消座位费不退)
2 住宿:1晚3钻酒店; 1晚四钻龙口月亮湾海景酒店;1晚长岛岛上三钻住宿(岛上住宿标准低于陆地酒店)(如遇大型会议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入住,则按携程等级安排改为同等级其他酒店,不保证更换后酒店位置,费用不补不退,报名即默认此规则。)
3用餐:3早餐占床位均含酒店早,正餐安排时间自理。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首道门票,景区内娱乐项目及小交通自理。
5导游:全程导游陪同服务
费用不包含
1.不含景区内二道门票、其他娱乐项目等个人所产生的费用;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2.不含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和餐费等。
3.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有偿个人消费;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全程入住酒店所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不占床位的游客早餐由客人自理。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特别说明:
1.往返大交通:【包含往返大交通】二等座,六岁以下儿童(不含6周岁),动车免费但无座;超过6周岁(含)报名大童票,游客超过1.2米(含1.2米)早餐、门票、高铁票全部等同成人、14周岁(含)以上报名等同成人,请按成人价报名。车次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出票为准,如遇返程无票,安排中转车次,报名即默认。
2.6周岁—14岁按中童报名;6周岁以下按小童报名,产生门票自补。
3. 如因自身原因需取消退团:出发前前15日以上取消,收取10%的费用;6~15日内取消,收取30%的费用;出行前1~5日取消,收取50%的费用。
4. 如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发团,全额退款。退费时如果火车票已订好,因是实名认证,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去火车站按政策要求办理退票手续。
5.酒店均为双人标准间,不保证大床房,如需请提前报备;如产生单男单女请自行补足3晚房差
退改规则
含景区首道门票,如遇天气原因、景区限流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游览或无法登岛,导游有权调换同等景点或按旅行社协议价退门票费用,无任何其他赔偿。
温馨提示
纯玩0购物,全程不含任何形式购物店,包括海产超市以及木鱼石、红酒庄园等隐性购物店。
为了丰富旅游体验,根据当地天气状况导游会推荐海上娱乐项目,游客自愿选择绝无半点强迫!
其他信息
.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当遵守导游统一安排。若因旅游者个人原因需自行安排活动,应当经随团导游书面同意方可离队,否则视为自行脱团,在此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害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对游客不承担得权或讳约责任。如遇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导游有权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
2.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无费用可退;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3.导游会用短信的方式通知您接团方式、出发时间及集合地点等。请您在此段时间保持手机畅通,并且手机号要和您在报名的旅行社报名时候提供的手机号保持一致。
4.对于超出旅游行程安排的娱乐游览项目,经与随团导游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认可后,旅游者方可参加,自费项目费用由旅游者自理。否则因旅游者自行参加非行程安排项目导致的损害,视为游客脱团行为导致的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5.行程中包含的景区因天气或海浪原因无法游览,可与同等级别景区互换,无费用可退;景区客流集中,人数较多,团队可能会排队等候。
6.旅游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活动,因此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游客要向旅行社如实告知身健康状况,身患疾病的游客要征得医生及家属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如因有身体方面疾病未告知地接社在旅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同时景区规定6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游客需填写景区的免责声明;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于安全考虑,需家属陪同并签署免责声明。
7.山东段酒店硬件设施无法跟南方城市相比,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限AM12:00时退房,晚航班返程者,建议行李寄存酒店前台,自由活动或自费钟点房休息。
8.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提醒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人身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