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 通:2+1旅游空调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6人及以下安排7座商务,7-14人安排14-19座中巴,15人及以上安排2+1,旺季无法保证2+1的情况下退费100/人安排2+2旅游空调车)
用 餐:全程含8正7早;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正餐餐标30元/正,晚餐50/正,特色餐除外);
住 宿:全程精品酒店,赠送升级三晚酒店,个别酒店无电梯,升级酒店不指定入住地点,行程中参考酒店均为常用酒店,不接受游客指定,酒店全程2人/间(单人不拼住请补房差)
备注:同级别酒店因设施设备或地理原因价格不同,如指定酒店则按指定价格另行核算。
门票:赛里木湖门区,那拉提门区,吐尔根杏花沟门区/库尔德宁门区,天山天池门区,独山子大峡谷门票,坎儿井门票,火焰山门票。(赠送的项目因天气或其它不可预计的原因不能前往或是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参加的不做等价更换,不退任何费用。)
所有景点及赠送项目如因不可抗力或游客自愿放弃均无费用退还
导游:全程中文导游服务,低于10人司机兼导游服务,司机不做讲解服务。
保险服务:旅行社责任保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备注:薰衣草、维吾尔家访乃参观性景区购物,不算旅游购物店,娱乐项目(如喀赞其马车、歌舞、水果宴等不在推荐自费景点范围,属于景区娱乐项目,自愿选择参加)
特别备注: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行程不能继续游览不做任何退费和补偿,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游客自理。
交通: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往返经济舱(含税)
费用不包含
1、此行程由于是散客拼团价格较低所有产生优惠的游客需配合导游出示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记者证、教师证、警官证、残疾证等)购票,否则所有优惠均无法退还,请周知;
2、购物场所内消费;自由活动期间个人费用;
3、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
4、行程中未标注的景点门票或区间车费用。
5、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6、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请随身携带出团所需的证件(护照、身份证、儿童户口簿等),请保管好各自的行李物品,饮食上南北差异较大请自备胃肠药,以备不时之需,请自备雨伞、太阳镜、防晒油等旅游必需品。
2、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 非赠送、升级类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3、本产品为保证其服务质量,游客如需选择“额外娱乐项目”,必须自愿书面签字,导游方可安排。
4、整个旅途中,团友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保管随身现金、相机、手机等财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以后的行程。
5、新疆部分酒店标准相比内地偏低,如遇旺季酒店客房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限 AM14:00 时退房,晚航班返程者,建议行李寄存酒店前台,自由活动或自费钟点房休息。
6、新疆属于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有所差别,所以吃住行较内地有所差异,敬请谅解。
7、因报价已提供综合优惠,故持导游、军官、残疾、老人、教师、学生等优惠证件的客人均按行程所示退费标准减免或其它优惠退费。
8、新疆景点之间跨度较远、车程时间过长,部分景区中转交通车运力不足可能导致排队等候时间过长请配合导游或景区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
退改规则
临时退团大交通(火车票/机票)损失客人自行承担;
提前两天退团当地车损房损共计收取500元/人。
温馨提示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散拼团接送机无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
◇我社已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旅途时间较长,希望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
◇新疆气候炎热干燥,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
◇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在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担责任。
◇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
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
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 若游客未按照旅游合同执行自愿放弃项目或途中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请主动签写离团证 明或放弃项目证明,否则我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未产生费用扣除损失和服务费后退还。
◇我社所定酒店,卫生间均有防滑设施,切已经做好防滑提醒,在使用洗手间或洗澡时,请注意安全,防滑垫/防滑毛巾先垫好,洗漱结束在鞋底擦干后再前往地砖(地板)的地方,谨慎慢行。
◇身体状况:新疆线路长,坐车时间久,行程辛苦等状况已经详细告知,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游客报名前务必审查自身健康状况,确保可以参加此次行程;,建议您谨慎报名,避免因过度劳累引发不适。旅行社已履行告知义务,各位在旅途中请务必量力而行,注意健康安全。如有传染性疾病,严重呼吸道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癌症等病史务必提前告知我社,如隐瞒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游客个人承担。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