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门票:包含行程中内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及景交;所有门票为旅行社协议价,无任何优免退费;
项目:《魅力湘西》如遇座满,则更改为《张家界千古情》,因不可抗力原因不演不看,不换,无退费,还请谅解!
2、用车:高端2+1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不指定车位)。
3、用餐:酒店早餐+5正餐,特色餐除外,正餐 40 元/餐/人,9-15人一桌,人数增加菜品相应增加,正餐不用不退费亦不作等价交换。
4、住宿:酒店+张家界山顶特色客栈
购物 0 购物店,景区自营商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购物店范畴内/不接受投诉。
5、导游:精选我社专业+幽默+内涵+耐心服务——优秀导游讲解,贴心细致管家式服务。
6、儿童:1.2 米以下只含当地车位及餐费、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费用不包含
1.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客人报名时提前购买
2.非行程内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小童门票超过费用(1.2米以上)
3.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意外等。
4.退费说明:此行程为打包特价、所有特殊证件全程均无任何优惠/退费、不接受退费疑问投诉
5.1.2米以上--25岁(含25岁已满)不占床亦无退费
6.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一切消费;
7.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料、烟酒、小吃等个人消费;
8.不愿拼房所需要补的房差费用;
9.个人到旅游区的购物、娱乐等消费以及途中用餐的费用;
10.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11.客人所在地往返于指定集合地点的交通费,如需要接送,费用另议;
12.个人的旅游意外保险(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个人意外险);
13.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抵达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此线路门票优惠退费政策:
此产品为各种套票打包产品,因涉及各方面特定费用因素,优惠人群按以下金额退费,并请配合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此行程视为接受此约定。
退改规则
行程前 已成团违约金 未成团违约金
前6 ~ 4日(含) 收取总费用20% 收取总费用0%
前3 ~ 1日(含) 收取总费用40% 收取总费用0%
行程当日 收取总费用60%
节假日条款:违约费比例(旅行者&旅行社)收取总费用100%
温馨提示
1、 游客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 景区实行实名制订票,刷身份证进入景区游览,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游览,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 因张家界和凤凰地处湘西山区,难免有蚊子或小飞虫,特别是凤凰或景区内酒店,尽量开灯前先关窗,避免蚊子等飞虫迎光飞入房间。
4、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出发后要求退团的经协商,未产生费用正常退费;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 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 (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 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
6、 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国家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7、 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土特产出售,非我社提供,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8、 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9、 因不可抗力,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 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离团后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与旅行社无关。
11、行程过程中我社已为旅游者代买保险,如行程过程中旅游者发生意外人身安全事故,我社将协助旅游者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服务,具体赔付金额以保险公司保单为准。
12、乘车过程中请不要随便走动;
13、登山时请“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注意安全;
14、祝您有一次美好的旅程,为您的人生添彩!
15、在不减少客人行程景点的情况下,导游有权调配所含景点的先后顺序
16、酒店时请出示身份证并主动交纳房卡压金(退房时退押金);
17、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意外等。
18、在湘西偏远地区,多数旅游景点山多岔路多,出行时不要随便单独外出,外出时应与导游咨询后再行动;着装以轻便为宜,近期天气变化无常,时有阵雨,须随时携带雨具;此行程坐车时间较长,且有些地区路况较差,常晕车者最好备相关药品;张家界、多数景点为特级禁烟区,抽烟前应询问导。
19、自2009年开始,湖南省境内提出建设蓝天碧水工程,提倡节能环保,部分境内酒店中可能不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用品,请自备。
20、请客人务必真实的填写导游质量服务跟踪恕不手里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拨打质量监督电话在当地解决,如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否则我社不予受理,多谢合作与支持(有效投诉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60天内有效)
21、因本社接待能力有限,恕无法接待年满75岁以上老人及孕妇。
22、【接待质量】我社接待质量是以传真确认件的约定及客人在当地所签的意见表为准,如游客在途中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谅解我社不予处理,请委托方提醒客人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