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豪礼相送】赠老别墅茶点 赠精美福袋 赠厦大徽章 含鼓浪屿耳麦
【尊贵品质】厦门市区两天一导,云水谣一导 16 人尊贵小团,0 购物0 自费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大交通】 :合肥南-厦门北往返高铁二等座
【住宿】: 3 晚携程 4 钻市区酒店一晚鼓浪屿别墅客栈 如产生单人 ,请补单房差或协调三人间
参考(金悦、柏纳、柏曼、森海丽景、金宝、宜尚、如是、君铭、亨龙、希阁、格林东方或同等级,不指定酒店)
鼓浪屿(海屿之恋 ,名屿之恋 ,阳光壹佰 , 日光海岸 ,海角之恋 ,十里海岸、雅宛别墅同等级,不指定酒店)
【用餐】 :全程 4 早 3 正 , 2 正餐餐标 50 元/人/餐,
10 人一桌 ,若人数不足 8 人 ,现退餐费(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 【门票】 :行程所列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导游】 :福建当地优秀国语导游服务 不足 7 人安排司兼导服务。
【用车】 :当地旅游空调车(循环用车 会出现换车等车现象) 【儿童】 :地接含车导餐门票
【保险】 :含旅行社责任险 ,不含旅游人身意外险和航空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1、个人消费。
2、单房差。
3、儿童标准:不占床不含早,服务同成人。
4、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5、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6、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游船(轮)、缆车、地铁票等费用。
7、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和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8、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擅自离团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退改规则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活动的计划圆满、愉快、顺利地完成,提示内容如下:
1、游客在乘车途中,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2、游客下车浏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拿完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否则出现遗失被盗损失客人自负。
3、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4、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若出现丢失,损失自负。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或抄写酒店地址或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住所。
6、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同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处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7、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应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8、在海边游泳时,必须在有相应安全配套设施的指定安全区域进行水上活动,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如穿救生衣等),不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在江河、湖海、水库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
报名材料
身份证信息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