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梭布垭石林山海经68元/人(自愿自理) |
梭布垭石林山海经68元/人(自愿自理) |
15分钟 |
¥ 68.00 |
| 恩施大峡谷地缝电梯30元/人(自愿自理) |
恩施大峡谷地缝电梯30元/人(自愿自理) |
5分钟 |
¥ 30.00 |
| 七星寨上行索道105元/人(自愿自理、建议乘坐) |
七星寨上行索道105元/人(自愿自理、建议乘坐) |
30分钟 |
¥ 105.00 |
| 七星寨下行扶梯30元人(自愿自理) |
七星寨下行扶梯30元人(自愿自理) |
30分钟 |
¥ 30.00 |
| 屏山悬浮船拍照40元/人起(自愿自理) |
屏山悬浮船拍照40元/人起(自愿自理) |
10分钟 |
¥ 40.00 |
| 仙山贡水竹筏90元/人(自愿自理) |
仙山贡水竹筏90元/人(自愿自理) |
40分钟 |
¥ 90.00 |
费用包含
1.门票:梭布垭+恩施大峡谷+屏山大峡谷+狮子关首道大门票及必消小交通;
2.住宿:酒店标准间
3.交通:出发地-恩施往返动车二等座(春节期间不保证动车位置在一起);
当地空调旅游巴士,每人一正座;
4.用餐:全程4早4正(不吃不退);
5.导游: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单房差:全程按标准间一人一床位核价,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男单女敬请自理;
2.行程中标注自理、个人消费以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3.梭布垭石林山海经68元/人(自愿自理)、恩施大峡谷地缝电梯30元/人(自愿自理)、七星寨上行索道105元/人(自愿自理、建议乘坐)、七星寨下行扶梯30元人(自愿自理)、屏山悬浮船拍照40元/人起(自愿自理)/地心谷垂直电梯25元/人、地心奇航50元/人(自愿自理)、仙山贡水竹筏90元/人(自愿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儿童报价只含当地车位费、半餐、导游服务,适用于1.2米以下儿童;产生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行程中需自理的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的项目,请自愿选择购买参加,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
2.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 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等,不宜长途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需补旅行社300元/人;
3.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4.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客不能享用,旅行社不做任何退费,不影响游览的情况下,旅行社会根据实时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
5.此产品为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行程内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7.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8.各景区内配套,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9.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10.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1.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