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凤凰古城(景中) |
银器、银制品等 景区自营的购物场所,景区游览+购物一起。 |
120分钟 |
¥ 1,000.00 |
费用包含
1、门票:含韶山电瓶车、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百龙电梯单程、天子山索道单程、魅力湘西,宝峰湖VIP、天门山玻璃栈道、芙蓉镇、凤凰古城接驳车、沱江泛舟
2、酒店:酒店标准间:
3、行程所列5早6正
4、合肥南-长沙南 高铁二等座,空调旅游大巴车
5、导游:正规中文导游全程优质服务(接送飞机不是导游,为公司特意安排的接送机人员)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每人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理赔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7、儿童:儿童报价含正餐半餐、车位,导服;不含门票、电瓶车、床位,如产生景区项目消费按实际收费标准自理。
费用不包含
1、个人的旅游意外保险(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个人意外险)。
2、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报名时提前购买。
3.非行程内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小童门票超过费用(1.2米以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高铁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意外等。
6.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一切消费;
7.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料、烟酒、小吃等个人消费;
9.个人到旅游区的购物、娱乐等消费以及途中用餐的费用;
10.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11.客人所在地往返于指定集合地点的交通费,如需要接送,费用另议;
12.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抵达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重要提示】:游客投诉以在张家界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游客意见反馈表》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务必真实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拨打质量监督电话在当地解决,如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否则我社不予受理,多谢合作与支持!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请游客带好有效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上需带好二代身份证,16岁以下儿童带好有效户口本原件登机(团体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如出现退票情况只退机建费)
2、18周岁以下、70岁以上的老年人必须有全程监护人陪同旅游,有不适病史须提前通报,自身病史或自己造成的人身意外游客本人负全责。旅游途中请游客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如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我社必须向旅游者做出说明!
4、张家界酒店定时供应热水和空调。客人入住酒店时,请检查房间里所有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缺少应及时联系导游员或酒店工作人员,切勿大意,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根据湖南省政府规定,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敬请谅解。
5、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换;小孩报价12周岁(含12岁)以下,不占床、不含门票。
6、中途均不允许客人以任何借口离团,若中途客人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用房、餐、车等一切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事故的所有责任。
7、散拼团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客人来的交通不一样,如遇航班、火车晚点,短时间的等待属于正常情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未能赶到正常发班时间的,产生额外费用,客人自行承担。
8、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湘西地处山区,当地昼夜温差大,请带足保暖防寒衣物,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太阳镜,涂抹防霜,以保护皮肤。天气变化多端,请携带雨具。湘西属少数民族地区,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及生活习俗。出行必备:雨衣或雨伞、运动鞋、感冒药、肠胃药、防虫膏药、防晒油、太阳帽、太阳镜等。9.因张家界景区属于高山自然景观,以登山为主,且车程较长,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 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请自行负责;70岁以上长者报名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具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3个月内有效的健康证明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及75周岁以上长者谢绝参团!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