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景交 |
自理:九寨观光车旺季4.1-11.14:90元/人,淡季11.15-次年3.31:8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 自愿消费: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15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耳麦30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20元/人;A线(熊猫基地耳麦10元/人、观光车30元/人;三星堆or金沙遗址耳麦30元/人);B线(乐山大佛观光车30元/人、耳麦10元/人);C线(杜甫草堂耳麦10元/人、武侯祠耳麦10元/人。 |
120分钟 |
¥ 500.00 |
费用包含
合肥往返大交通,陆地头等舱2+1 皮沙发座,可坐可半躺,空间宽敞,随车配备USB充电接口。
门票:A线--都江堰、九寨沟、黄龙、大熊猫基地、三星堆B线--都江堰、九寨沟、黄龙、乐山大佛
C线--都江堰、九寨沟、黄龙、杜甫草堂、武侯祠
全程5酒店早餐5正餐+1火锅;(正餐餐标30元/人&火锅80元/人、C线少1顿正餐)早餐为酒店餐厅用餐或路早,不用不退。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差异较大,餐饮条件有限,尽请游客谅解并可自备些零食(方便面、榨菜等),景区段所含早餐和晚餐在所住酒店用套餐(酒店晚餐10人1桌8菜1汤,不用不退费),中餐在沿途指定餐厅用餐。
甄选携程4钻酒店!。
费用不包含
自理:九寨观光车旺季4.1-11.14:90元/人,淡季11.15-次年3.31:8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
自愿消费:都江堰观光车30元/人;松潘古城上城墙15元/人;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景区保险10元/人,耳麦30元/人,景区单程观光车20元/人;A线(熊猫基地耳麦10元/人、观光车30元/人;三星堆or金沙遗址耳麦30元/人);B线(乐山大佛观光车30元/人、耳麦10元/人);C线(杜甫草堂耳麦10元/人、武侯祠耳麦10元/人。
【用餐】九寨沟沟内的午餐不统一安排,请提前备好,在景区自行安排。
【儿童】价格不含床位不含酒店早晚餐,不含门票,超过1.2米请自行购买儿童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安全提示:跟团旅游的上车前、下车后,均为自由活动和自主游览时间,请您注意保护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在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入住酒店后不要擅自或单独外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便宜,警惕上当受骗!
在旅游旺季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您的行程游览不受影响,行程的出发时间可能会提早(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当日游程的前后顺序可能需要依据当时情况统一调整;行程内车程及游览时间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
此旅游产品,未经随团导游同意,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不允许离团(行程中自由活动除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级区,都有景区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理性选购并索要发票,如产生消费争议,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报名材料
3岁以下儿童和75岁以上老人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情况;建议走其他线路,如客人坚持参加旅游,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自愿参加旅游,提供当地三甲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及家人的担保承诺书,并已知保险公司不受理人身意外伤害投保,如有意外,自愿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后果”。
保险信息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每位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途中如发生意外伤害:①请尽快通知导游,以便尽快处理伤口,②请尽快和旅行社联系,以便处理保险相关报案及赔付事宜,如不及时通知导游和报名旅行社则按放弃索赔权利处理;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