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自费表演 |
自理:兵马俑电瓶车:5元/人 丽山园电瓶车:15元/人 自费推荐:《复活的军团》268元/人 《西安千古情》298元/人起 《西安秦俑情》298元/人起早餐后 |
6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旅游交通 各地-西安往返高铁二等座;全程正规舒适空调旅游大巴(每人1正座)
用餐标准 行程包含3早2正餐(早餐:酒店含早不用餐费用不退)
住宿标准 全程3晚西安当地酒店标准间或大床
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若出现单男或单女,须在出发前或当地补清单房差。酒店没有三人间,不能加床,出团前请通知客人。
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可补差价升级酒店标准
导游服务 行程内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费用包含 含以上景点首道大门票
注:旅游项目费用如遇到国家政策性调价,将收取差价;
注:行程中门票价格为综合包价产品,若持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旅行社则按照采购优惠价在团费中退减相应门票差价,最终解释权归属我社。
购物安排 全程无购物(旅行社在产品线路中不安排购物店,但行程中途经的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设商品部、商店等购物场所,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所有消费均属游客个人行为)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景区内的自由活动自行参与项目;
3、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
4、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5、赠送景点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不退费,景区里的商店和餐厅里的商店不属于旅行社的购物店不接受投诉。
自理:兵马俑电瓶车:5元/人 丽山园电瓶车:15元/人
自费推荐:《复活的军团》268元/人 《西安千古情》298元/人起 《西安秦俑情》298元/人起早餐后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此团不足6人含6人团,则安排司兼导!(有导游证)
此团为16人团,如遇家庭小朋友多则最多不超过20人
退改规则
国内退改标准: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
政策性调整或景区原因临时关闭,将另行安排时间游览;如行程时间内确实无法另行安排,将按照旅行社折扣价将门
票费用退还游客,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入住酒店需要登记,请成人(16 周岁以上)带好有效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本。酒店需收取一定押金(按照酒店
不同标准,每间 100-300 元不等),需要游客在酒店前台自行支付,离店时房间设施无损坏则全额退还。若有损坏
酒店物品、设施、丢失房卡等,须游客自行赔偿酒店损失。
3、西安大部分酒店无法提供三人间或加床,如遇自然单人住一间房,须按提前抵达或延住的房价补付房差。
4、西安旅游团队及会议较多,旅游车常常入不敷出,旺季时会出现“套车”,如遇交通拥堵,则容易出现游客等车
的情况;餐厅也存在排队等候用餐的现象,请您给予理解和配合,耐心等待,谢谢!
5、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西安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服务质量调查表》为主要受理和解决争议依据。若游客未在此
调查表上反映质量问题,在西安旅行期间也未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反映质量问题,将视同游客满意,返程后提起诉求
理由将不予受理,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因客人原因中途自行离团或更改行程,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法退还任何费用,因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安全
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
7、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自然灾害等)。
8、请游客务必注意自身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滞留在酒店或旅游车内!在旅游途中请保管好
个人的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当发生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如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
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报名时请提供旅游者的真实姓名与常用手机号,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意外保险。
12、出发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登机、乘坐火车、入住酒店等损失,游
客须自行承担责任。
13、雨季天气时请注意各景区的路况。餐厅用餐及酒店沐浴时,请注意地面,小心滑倒!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