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少数民族村寨 |
|
12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旅游交通:行程内安排当地专属用车费用(除部分特殊路段因当地规定及安全考量,则依规定派遣小型车);
住宿标准:全程舒适型酒店
(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已提前包含印象刘三姐门票
用餐标准:全程3早2正1米粉(正餐30元/人/正,一餐米粉10元,一餐无公害有机生态农家乐,一餐社会餐《小南国》或《金龙寨》或《谢三姐啤酒鱼》或自助餐,)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8人含,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若特色餐开餐人数不足则安排 同等价值的退餐
购物场所: 1购物店,市民超市不算店;
导游服务:当地中文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含安排司机服务,不提供导游服务);
儿童费用:1.4米以下。儿童价格仅包含当地旅游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半价正餐餐费(不占床位但不含早餐不含门票、超高自理),
保险服务:已购买桂林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游客安全保障;
费用不包含
1.购物场所内消费自理;
2.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自理;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
5.行程中为赠送景点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观看相关费用不退不补;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自理;
7.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自理;
8.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自理;
9.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自理。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收客年龄:30-74岁(70岁含以上需要正常年龄30-65岁亲属陪同且1:1,不在正常年龄范围内+300/人,75岁含以上不收。
2.同组正常年龄成人2-10人【2正常年龄起收 ,单人不收,(1带1或1带多算单人)】,男不过半。
3.儿童:12岁含以下只能按儿童操作,13岁以上儿童如按照成人操作,不占床房费不退可含早餐,门票差价不退!
退改规则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保险信息
已购买桂林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游客安全保障;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