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自费套餐需要自理 |
天生三桥换乘车+天龙旋转电梯+金佛山(往返索道+上山巴士+山顶巴士)+渣滓洞中转车 |
1分钟 |
¥ 175.00 |
自愿自理景交 |
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 15元/人; 仙女山小火车 25元/人 |
1分钟 |
¥ 40.00 |
推荐自费,自愿参加 |
乌江画廊游船 220元/人 自愿选择 车览山城夜景 98元/人 自愿选择 磁器长歌 168元/人 自愿选择 重庆1949演出 198元/人 自愿选择
套餐:乌江画廊游船+车览山城夜景+磁器长歌 套餐优惠价:298元 |
1分钟 |
¥ 298.00 |
费用包含
1、交通 :合肥--重庆往返动车二等座;旅游巴士,车型不定,确保一人一个正座。(因此团为散客拼团,在重庆段我社单独安排车辆接送,无导游)
备注:如不足12人(包含12人)则安排商务车(按实际人数选择车型,司机兼向导,客人景区内自行游览)
2、住宿 :默认1晚当地舒适型酒店+3晚携程3钻;
3、门票:包含天生三桥、仙女山、金佛山。关于优惠证件: 所有门票价格均按优惠核算,凡持优惠证件、免票证件以及享受优惠政策游客均不享受优惠,产生半价门票、免票门票全程无退费,武隆景区均需现场稽核查验身份证件,团队结束后导游返还回客人。
4、餐饮:4早3正餐,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早餐为酒店含早,行程中所含餐,其中火锅为赠送项目,不用不退,若不成团则退餐费。
5、导服 :中文持证导游服务。
6、儿童:1.2米以下儿童只含旅游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住宿、早餐、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米以上按成人操作,无任何优惠可退。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包含
1、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自愿消费项目: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天坑出口电瓶车15元/人。
2、其它:
2.1行程中景区内讲解费;
2.2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2.3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一: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行程日期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D1 天生三桥换乘车+天龙旋转电梯+金佛山(往返索道+上山巴士+山顶巴士)+渣滓洞中转车 175元/人 必须消费
D2 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 15元/人 自愿选择乘坐
D2 仙女山小火车 25元/人 自愿选择乘坐
二:自费推荐参考:
项目名称 价格 备注
乌江画廊游船 220元/人 自愿选择
车览山城夜景 98元/人 自愿选择
磁器长歌 168元/人 自愿选择
重庆1949演出 198元/人 自愿选择
套餐:乌江画廊游船+车览山城夜景+磁器长歌 套餐优惠价:298元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退改规则
以旅游合同约定为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
行程日期 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 价格 说明
D1 天生三桥+电梯+金佛山往返索道+换乘车+渣滓洞中转车 175元/人 必须消费
D2 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 15元/人 自愿选择乘坐
D2 仙女山小火车 25元/人 自愿选择乘坐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一、二、三)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
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
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游客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1、所有参加旅行的客人请务必要带个人身份证;重庆住宿实行一人一证;
2、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间,请自补房差;
3、有慢性病者报名时请注明健康情况,有急性病及传染病者我社不接受报名;
4、以上行程均为散客拼团,行程中所列火车时刻仅供参考,以铁道部当时公布为准;往返火车铺位/座位根据报名时间随机分配;因游客人数变化较大,故每天的导游或车型都有可能变化,导游联系方式及车牌号较晚才能确定;但导游会在出发前一天的18:00左右给游客发短信,21:00左右会电话通知联系,通知车牌号码及注意事项;若21: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请游客速与我社联系,谢谢!
5、所列游览顺序、景点游览时间为正常情况下的计划时间,不包括换乘交通工具的等候时间,不适用于节假日、旺季
景区游客较多的时候,具体视实际游览情况而定;用餐时间不规律,请自备少量干粮。游客请务必提前十分钟到约定的地点集合乘车,超过约定时间且无法联系上即按合同条款中当天退团处理;车上请相互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身份证原件及合同请随身携带!景区游客较多,为防止失去联系,请游客一定随身携带导游或司机的联系电话;我社提供的接送服务因市区交通状况可能会导致部分游客等待时间较长,敬请谅解!如因我社提供的车辆未能按约定接送站或酒店,导致游客自行打车前往集合地点或酒店,因此发生的打车费用由我社承担!(游客凭此期间的出租车发票找地接导游直接报销)。
6、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7、我社按行程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如遇不可抗力需要调整景点或游览时间,导游会提前向游客做出说明;游客也请配合导游完成行程,请勿随意行事,以免影响行程;游客如中途离团请务必告知导游并签字确认,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团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误车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8、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如因自身疏忽发生财物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9、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第一时间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建议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风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保险信息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每位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途中如发生意外伤害:①请尽快通知导游,以便尽快处理伤口,②请尽快和旅行社联系,以便处理保险相关报案及赔付事宜,如不及时通知导游和报名旅行社则按放弃索赔权利处理;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