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各地-武汉往返高铁二等座,当地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2、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独卫、彩电、空调,如遇单人无法拼房需现补单房差费用);
3、参考酒店酒店:武汉维佳青舍酒店、武汉纽宾凯酒店或同级
4、景点: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能调整游览顺序,若中途自愿放弃景点则不退费;
5、用餐:2早餐2正餐(正餐40元餐标,早餐酒店含,不用不退);
6、导游:当地持证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8、购物:无购物(景区中公共购物场所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请慎重选购)。
费用不包含
1、产品价格不含的正餐。在旅游行程中,导游会建议游客统一交纳35—40元/人/餐的餐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消费水平为准),以便导游代为统一安排,节省游览时间;游客也可自备零食或干粮。游程中景区用餐不建议游客自行点餐,可能因等候时间过长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
不含景区内园中园门票、电瓶车及自理项目:
夜游长江158元/人起、黄鹤楼电瓶车10元/人、湖北省博物馆讲解耳麦20元/人+编钟表演50/人+“遇见楚庄王”沉浸式全息剧58元/人、磁悬浮空轨费用、古德寺香火钱等
注: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参加的自费项目,所有报价均包含导游司机服务费、车辆燃油费、门票费,以上均为参考自费推荐,实际自费项目由导游当地根据团队实际情况合理推荐,不强制消费。
2、行程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个人消费;又因天气、交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其他信息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旅游者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